[官方回答]:市醫保局
答復時間:2021-12-09
您好!您的來信收到! 本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建立并實施了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不再區分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將無其它基本醫療保障的本市戶籍居民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同時,充分考慮本市工作實際及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人才優先的發展戰略,將本市戶籍人員的外埠戶籍配偶、父母一方有本市戶籍的外埠戶籍學生兒童、北京地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確認單》)人員的隨往子女、隨軍家屬中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在北京地區工作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工程入選專家的配偶及適齡子女等非本市戶籍人員納入到城鄉居民醫保保障范圍。感謝您對本市醫療保險工作的理解與支持!